2026年05月10日星期日 投稿邮箱:1528184897@qq.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九州法治网 >> 各地动态 >> 正文

监督实践丨护航微项目

时间:2026/5/3 作者:乐陵市纪委监委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陈信章

乐陵市纪委监委以农村小微工程为“小切口”,深化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插手项目建设、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侵占工程款等问题,严查快办,确保小微工程推进有序、廉洁高效。

  “没想到这条路竟还藏着猫腻,惠民路差点修成了‘窝心路’。”说起两年前那次集资修路,乐陵市丁坞镇某村的村民仍有些愤愤不平。如今,随着该村原党支部书记被查处,村民被侵占的3.4万元集资款已全部退还。

  2025年10月,乐陵市纪委监委在梳理信访举报时,一封村民举报信引起注意:“村里新修的路,是政府全款修建的,那我们的修路集资款用在了哪里,请严查。”

  农村小微工程投资零散、点多面广,集资修路涉及集资收款、工程发包、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更是群众关注度高、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乐陵市纪委监委将该问题纳入领导包案范围,启动片区协作机制,全面开展核查。

  “集资款有没有计入集体账目”“使用去向有没有公开公示”……针对诸多疑点,调查组通过谈话了解、调阅账目等,发现该村原党支部书记以村内道路年久失修影响群众出行和企业运输为由募集道路修缮款,但该村道路实际由上级出资修建,募集款被其据为己有,最终受到严肃处理。

  案子查清了,但乐陵市纪委监委监督没有就此止步。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缺位、村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分别向属地镇党委、农业农村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针对性建议。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回头看”,通过与乡镇及主责部门“一把手”谈话、“点对点”反馈等方式,推动责任高效落实。在该市纪委监委跟踪督办下,该村村民被侵占的资金全部追回,小微工程管理、集体资金拨付等制度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

  如今,该村的“问题巷道”变成了“样板路”,乐陵市纪委监委也以此案为契机,将农村小微工程专项监督推向深入。通过建立工程项目库、梳理问题清单、下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对近年来全市所有在建、已建的村级小微工程实施台账式管理。深化大数据赋能监督,建立公职人员、村干部插手小微工程建设监督模型,精准靶向监督。截至目前,发现涉及村级小微工程问题线索21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乐陵市纪委监委)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及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授权协议,禁止下载使用。
联系电话:15954369177投稿邮箱:1528184897@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5954369177 举报邮箱:1528184897@qq.com
ICP备案号:鲁ICP备2025209039号-1 网警备案号: 鲁公网安备37160302000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