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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搭子”无故跑路?法院巧解合租经济账

时间:2026/1/12 作者:苏琳 文章来源:经济与法网站 编辑:陈信章

“旅游搭子”“学习搭子”“健身搭子”,如今“搭子文化”成为年轻人社交新潮流,可这种弱关系社交背后的财产纠纷也日渐增多,不少人因忽视契约边界陷入维权困境。近日,吉林省敦化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租房搭子”的合租纠纷。

  王某与李某通过社交平台相识,两人一拍即合,约定合租一套两居室房屋。经王某、李某与房东协商一致,双方通过微信明确约定:“月租金800元,连续租一年租金9600元,两人各承担一半;王某先代为支付给房东,李某需在入住当日结清费用。”

  达成约定后,王某依约向房东支付了租金9600元。然而李某入住后,仅向王某支付了1600元租金,便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迟迟不缴纳应承担的剩余费用。并且李某在入住不满五个月后,擅自搬离出租屋,还拉黑了王某的所有联系方式,彻底断了沟通渠道。

  多次联系无果后,王某无奈之下诉至敦化市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垫付的剩余租金3200元,并提交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向房东的转账凭证、房东出具的收款证明等关键证据。

  调解现场,李某表示在合租期间王某不注重个人卫生,并且多次让他人留宿,房子里乌烟瘴气,所以就搬走了。李某认为二人只是口头约定,也没有签订合同,并且自己已经离开出租屋,不应承担后续的房屋费用。法官当即向李某表示,二人虽未签订书面合租合同,但双方通过微信就合租房屋的费用金额、支付方式等核心内容达成的约定,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明确具体,已构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李某未按约定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且擅自搬离、失联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既然双方约定了一起合租就应该互相体谅,有什么问题协调沟通,而不是一走了之。在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下,李某认识到自身过错,同意向王某返还垫付的剩余租金,但鉴于其已经搬离出租屋,有了新的住处,希望在返还的具体金额上与王某协商。王某表示同意只向李某主张5个月的垫付租金,扣除王某已支付的1600元,李某仍需给付400元。

  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李某当场支付王某400元,这起因合租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示:

  弱关系社交中,证据留存是维权关键。法官支招三大技巧:一是大额转账务必备注用途,明确款项性质;二是聊天记录、共享日程、消费小票等均需完整留存,避免随意删除;三是涉及高额支出时,可邀请共同好友见证或签订简易书面协议,降低风险。

  “搭子”社交的核心是互利共赢,而清晰的契约边界是关系长久的基础。法律既不否定新型社交模式,也不纵容违约侵权行为。希望大家都能守住法律底线、做好风险防范,让“搭子”情谊在规则护航下更纯粹、更安心。(苏琳)

  供稿单位: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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