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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委原常委、黄岛区委原书记孙永红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6/2/14 作者:创始人 文章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陈信章

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青岛市委原常委、黄岛区委原书记孙永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永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意识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永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永红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黄岛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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