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淄博市纪委监委消息:经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纪委监委对淄博市第十三届市委委员,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王立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立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违规占有公共财物;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立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淄博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立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淄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淄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淄博市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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