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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精准问责 为担当者明“标尺”

时间:2026/5/10 作者:陈小伟 夏明辉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 编辑:陈信章

前不久,淄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核党员干部履职和监管不到位导致环境污染隐患相关案件时,在全面梳理政策法规,复盘事件发生原因、造成的社会影响基础上,厘清属地责任和职能部门责任,综合研判责任履行、补救措施等因素,指导区纪委监委对3名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问责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核心在于通过精准规范追责问效,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淄博市纪委监委不断提升问责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既把牢“严”的关口不放松,传导纪律的刚性要求、推动问题整改,又着力发挥好精准问责正向激励作用,充分激发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推动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工作、放手干事。

  开展问责工作,权责一致、错责相当是关键。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出台《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明责、考责、问责等方面制定22项工作措施,将“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明确各类责任主体应当受到问责的情形,让问责有规可遵、有矩可循。

  问责是严肃的政治工作,问的是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能失“焦”跑偏。市纪委监委注重指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聚焦再聚焦,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政治上认清查处相应失职失责行为,确保问责的政治效果。2025年以来,全市共问责党组织4个,党员干部240余名,有效保障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改革发展任务落地。

  规范遵循相关程序流程,使干部从中感受到组织处理的严肃性权威性。着眼于纠正基层追责问责程序不规范、处理不恰当等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编写了《基层追责问责工作手册》。“手册作为业务指南,理念原则、操作规程等,都清清楚楚、一目了然。从启动到执行,我们都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来办理。”淄博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市纪委监委还发挥好案例在明确和统一问责标准上的引领示范和实践指导作用,建立重点问题问责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对社会影响大、定性处理难的事项由多个业务部门联合研判,同时积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遇有疑难复杂的政策性、专业性事项,及时就政策制度依据、违规违法事实认定等情况进行咨询沟通,力求准确界定责任主体。

  为进一步提升问责工作质效,市纪委监委还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不当问责纠错倒查等机制。此前,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发现,有的区县纪委监委在办理基层案件时,存在追经办人直接责任多,“忽略”主要责任人领导责任的倾向。针对这一现象,案件审理室开展“下沉式”专题调研,赴各区县开展巡回指导,统一证据标准和裁量尺度,推动基层从“就事问责”向“就责问责”转变。

  建立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案件提级审核把关制度,对跨区域、跨领域及重大复杂案件裁量标准难统一问题建立“绿色通道”,由市纪委监委统筹把握、统一标准;制定“乡案县审”工作规范,由区县纪委监委对镇街办理的案件进行全流程把关定向,做到不偏不倚、同案同处……市纪委监委以问责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瞄准目标、直击“七寸”,切实维护问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开展问责工作,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实现宽严相济,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应。前不久,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核某干部违规推进公共设施建设的审查报告后,全面核查政策背景、干部主观动机及事后补救措施,认定相关责任人确实存在审核程序不规范问题,但出发点是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推动地区发展。结合该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以及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提出从轻处理意见。“一方面要厘清责任,核实证据是否到位、定性是否准确、划分责任是否科学、处理是否恰当;另一方面要在问责中体现组织的保护和关爱,真正问出责任、问出干劲、问出担当。”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陈小伟 夏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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